从业
资格 |
必达条件 |
1.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;
2.有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。 |
1.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;
2.有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。 |
1.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;
2.有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。 |
一项不具备不达该级 |
制度
建设
(4分) |
机构管理 |
1.有财务管理、卫生保健、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;
2.有人员岗位职责;
3.有康复服务规程,服务承诺。 |
1.有财务管理、卫生保健、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;
2.有人员岗位职责;
3.有康复服务规程,服务承诺。 |
1.有财务管理、卫生保健、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;
2.有人员岗位职责;
3.有康复服务规程,服务承诺。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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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费管理 |
1.有项目经费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;
2.项目经费专款专用,按规定用途开支;
3.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;
4.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。 |
1.有项目经费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;
2.项目经费专款专用,按规定用途开支;
3.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;
4.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。 |
1.有项目经费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;
2.项目经费专款专用,按规定用途开支;
3.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;
4.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。 |
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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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
建设
(30分) |
场地面积 |
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,业务用房840平方米以上。 |
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,业务用房420平方米以上。 |
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,业务用房210平方米以上。 |
14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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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能设置 |
假肢(矫形器)产品展示接待室、取型室、患者病房、假肢(矫形器)制作室、材料库房、功能训练室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。 |
假肢(矫形器)产品展示接待室、取型室、患者病房、假肢(矫形器)制作室、材料库房、功能训练室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。 |
假肢(矫形器)产品展示接待室、取型室、患者病房、假肢(矫形器)制作室、材料库房、功能训练室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。 |
12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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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配置 |
专业技术人员14人以上,包括执业假肢矫形器装配师2名,持证技师5名,康复训练师2名,辅具适配师2名,项目管理人员3名(含项目负责人,库房管理、信息管理)。 |
专业技术人员10人以上,包括执业假肢矫形器装配师2名,持证技师3名,康复训练师2名,辅具适配师1名,项目管理人员2名(含项目负责人,库房管理、信息管理)。 |
专业技术人员7人以上,包括执业假肢矫形器装配师2名,持证技师2名,康复训练师1名,辅具适配师1名,项目管理人员1名(含项目负责人,库房管理、信息管理)。 |
4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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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复
设备(10分) |
取型制作设备 |
承重取型架、矫形器取型架、静态对线仪、打磨机(3台)、烘箱、真空泵、钻床、砂轮机、平板加热器(2台)、缝纫机和测量工具、假肢(矫形器)专用扳手、热风枪等专业设备工具,配备流动服务工具车。 |
承重取型架、矫形器取型架、静态对线仪、打磨机(2台)、烘箱、真空泵、钻床、砂轮机、平板加热器、缝纫机和测量工具、假肢(矫形器)专用扳手、热风枪等专业设备工具。 |
承重取型架、矫形器取型架、静态对线仪、打磨机、烘箱、真空泵、钻床、砂轮机、平板加热器、缝纫机和测量工具、假肢(矫形器)专用扳手、热风枪等专业设备工具。 |
7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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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复训练设备 |
平衡杠、训练阶梯、康复训练专用跑步机、矫形镜等康复训练器具。 |
平衡杠、训练阶梯、康复训练跑步机、矫形镜等康复训练器具。 |
平衡杠、训练阶梯、康复训练跑步机、矫形镜等康复训练器具。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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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
建设(16分) |
服务规模 |
常年服务人数300人以上。装配地残疾人提供到户服务。 |
常年服务人数200人以上。装配地残疾人提供到户服务。 |
常年服务人数100人以上。装配地残疾人提供到户服务。 |
5分 |
|
专业人员 |
1.专业人员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5人,有假肢矫形器、康复及相关专业背景;
2.从事假肢装配工作3年以上5人以上。 |
1.专业人员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3人以上,有假肢矫形器、康复及相关专业背景;
2.从事假肢装配工作3年以上3人以上。 |
1.专业人员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1人以上,有假肢矫形器、康复及相关专业背景;
2.从事假肢装配工作3年以上2人以上。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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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研培训 |
1.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,按年度登记,资料保存完整;
2.有计划地派出专业人员参加国家、省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;
3.每年有30%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,继续教育学分10分以上;
4.100%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72学时以上;
5.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康复教学研究、学术交流和新技术应用,机构有业务活动内容及参加人员记录。 |
1.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,按年度登记,资料保存完整;
2.有计划地派出专业人员参加国家、省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;
3.每年有20%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,继续教育学分10分以上;
4.80%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48学时以上。
|
1.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,按年度登记,资料保存完整;
2.有计划地派出专业人员参加国家、省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;
3.每年有 10%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,继续教育学分5分以上;
4.80%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48学时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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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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档案管理 |
建立受助人假肢矫形器装配档案,内容包括装配记录表,训练记录表,装配前后对比照片等。档案数据实行电脑管理,信息资料保存完整、数据准确可靠,定期进行分析、总结。 |
建立受助人假肢矫形器装配档案,内容包括装配记录表,训练记录表,装配前后对比照片等。档案数据实行电脑管理,信息资料保存完整、数据准确可靠,定期进行分析、总结。 |
建立受助人假肢矫形器装配档案,内容包括装配记录表,训练记录表,装配前后对比照片等。档案数据实行电脑管理,信息资料保存完整、数据准确可靠,定期进行分析、总结。 |
4分 |
|
技术
水平(20分) |
评估训练 |
残肢检查,假肢处方,步态评估等。 |
残肢检查,假肢处方,步态评估等。 |
残肢检查,假肢处方,步态评估等。 |
8分 |
|
康复训练 |
新装配假肢人员大腿假肢使用训练7天以上,小腿假肢使用训练3天以上。 |
新装配假肢人员大腿假肢使用训练7天以上,小腿假肢使用训练3天以上。 |
新装配假肢人员大腿假肢使用训练7天以上,小腿假肢使用训练3天以上。 |
12分 |
|
质量
控制(20分) |
康复效果
|
1.受助人装配诊断率100%;
2.装配档案建立率100%;
3.假肢矫形器装配满意率90%;
4.一年内对受助人回访率100 %,其中入户回访率不低于20%。 |
1.受助人装配诊断率100%;
2.装配档案建立率100%;
3.假肢矫形器装配满意率90%;
4.一年内对受助人回访率100 %,其中入户回访率不低于20%。 |
1.受助人装配诊断率100%;
2.装配档案建立率100%;
3.假肢矫形器装配满意率90%;
4.一年内对受助人回访率100 %,其中入户回访率不低于20%。 |
14分 |
|
任务完成
情况
|
1.每年100%完成分配的假肢装配指标任务;
2.为基层服务人员提供培训不少于15人。 |
1.每年100%完成分配的假肢装配指标任务;
2.为基层服务人员提供培训不少于15人。 |
1.每年100%完成分配的假肢装配指标任务;
2.为基层服务人员提供培训不少于15人。 |
6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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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分
项目
(5分) |
专业人员至少2人从业10年以上(以执业资格证书时间为准)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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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1.认证按康复机构申报级别进行;
2.认证总分105分;
3.每级别得分达到90分(含90分)以上为合格,9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