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业
资格 |
必达条件 |
1.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;
2.有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。 |
1.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;
2.有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。 |
1.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注册登记;
2.有独立法人资格,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。 |
一项不具备不达该级 |
制度
建设
(4分) |
机构管理 |
1.有财务管理、卫生保健、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;
2.有人员岗位职责;
3.有康复服务规程,服务承诺。 |
1.有财务管理、卫生保健、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;
2.有人员岗位职责;
3.有康复服务规程,服务承诺。 |
1.有财务管理、卫生保健、应急处置等规章制度;
2.有人员岗位职责;
3.有康复服务规程,服务承诺。 |
2分 |
|
经费管理 |
1.有项目经费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;
2.项目经费专款专用,按规定用途开支;
3.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;
4.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。 |
1.有项目经费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;
2.项目经费专款专用,按规定用途开支;
3.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;
4.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。 |
1.有项目经费、固定资产管理制度;
2.项目经费专款专用,按规定用途开支;
3.项目经费收支手续完整齐全;
4.有项目经费年度审计报告。 |
2分 |
|
机构
建设
(30分) |
场地面积 |
建筑面积150平方米以上,业务用房100平方米以上。 |
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,业务用房70平方米以上。 |
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,业务用房42平方米以上。 |
14分 |
|
功能设置 |
助听器产品展示接待室、标准测听室、取型室、耳膜制作室、助听器验配室、材料库房、助听器效果评估室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。 |
助听器产品展示接待室、标准测听室、取型室、耳膜制作室、助听器验配室、材料库房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。 |
助听器产品标准测听室、取型室、助听器验配室相关配套服务设施。 |
12分 |
|
人员配置 |
专业技术人员8人以上,包括持国家卫生部与人社部颁发证书的助听器验配师3名,康复训练员2名(需相关专业并持有教师资格证书),项目管理人员3名(含项目负责人,库房管理、信息管理)。 |
专业技术人员5人以上,包括持国家卫生部与人设部颁发证书的助听器验配师2名,康复训练员1名,项目管理人员2名(含项目负责人、信息管理)。 |
专业技术人员3人以上,包括持国家卫生部与人设部颁发证书的助听器验配师1名,康复训练员1名,项目管理人员1名。 |
4 |
|
康复
设备(10分) |
验配
制作
保养
设备 |
1.测听设备:测听仪、声场、助听器分析仪、真耳分析仪(含RECD)、ABR及ASSR测听设备;
2.验配制作设备:配备验配工具箱、耳膜手钻、恒温蜡炉、打磨机、紫外光机、各类耳膜制作需要的各种钻头等;
3.保养设备:助听器专用保养仪、各类助听器保养包;
4.听力验配流动服务车。 |
1.测听设备:测听仪、声场、助听器分析仪、真耳分析仪(含RECD)、ABR及ASSR测听设备;
2.验配制作设备:配备验配工具箱、耳膜手钻、恒温蜡炉、打磨机、紫外光机、各类耳膜制作需要的各种钻头等;
3.保养设备:助听器专用保养仪、各类助听器保养包。 |
1.测听设备:测听仪、声场;
2.验配制作设备:配备验配工具箱、耳膜手钻、恒温蜡炉、打磨机、紫外光机、各类耳膜制作需要的各种钻头等;
3.保养设备:助听器专用保养仪、各类助听器保养包。 |
7分 |
|
训练设备 |
专业言语矫正仪,语言评估分析仪,构音障碍分析仪,早期语言干预与评估仪,视听统合训练仪。 |
专业言语矫正仪,语言评估分析仪,构音障碍分析仪,。 |
语言评估分析仪。 |
3分 |
|
专业
建设(16分) |
服务规模 |
常年服务人数300人以上。装配地残疾人提供到户服务。 |
常年服务人数200人以上。装配地残疾人提供到户服务。 |
常年服务人数100人以上。装配残疾人提供到户服务。 |
5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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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人员 |
1.专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听力专业、康复专业及相关专业背景;
2.从事助听器验配工作3年以上5人以上;
3.从事助听器验配人员需通过省级以上残联指定部门进行认证。 |
1.专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听力专业、康复专业及相关专业背景;
2.从事助听器验配工作3年以上2人以上;
3.从事助听器验配人员需通过省级以上残联指定部门进行认证。 |
1.专业人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听力专业、康复专业及相关专业背景;
2.从事助听器验配工作2年以上1人以上;
3.从事助听器验配人员需通过省级以上残联指定部门进行认证。 |
3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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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研培训 |
1.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,按年度登记,资料保存完整;
2.有计划地派出专业人员参加国家、省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;
3.每年有30%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,继续教育学分10分以上;
4.100%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72学时以上;
5.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康复教学研究、学术交流和新技术应用,机构有业务活动内容及参加人员记录。 |
1.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,按年度登记,资料保存完整;
2.有计划地派出专业人员参加国家、省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;
3.每年有20%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,继续教育学分10分以上;
4.80%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48学时以上。
|
1.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登记管理制度,按年度登记,资料保存完整;
2.有计划地派出专业人员参加国家、省、市残联组织的业务培训;
3.每年有 10%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相关技术的继续教育,继续教育学分5分以上;
4.80%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业务学习时间48学时以上。
|
4分 |
|
档案管理 |
建立受助人助听器验配配档案,内容包括听力记录表、训练记录表、助听器效果评估等。档案数据实行电脑管理,信息资料保存完整、数据准确可靠,定期进行分析、总结。 |
建立受助人助听器验配配档案,内容包括听力记录表、训练记录表、助听器效果评估等。档案数据实行电脑管理,信息资料保存完整、数据准确可靠,定期进行分析、总结。 |
建立受助人助听器验配配档案,内容包括听力记录表、训练记录表、助听器效果评估等。档案数据实行电脑管理,信息资料保存完整、数据准确可靠,定期进行分析、总结。 |
4分 |
|
技术
水平(20分) |
评估训练 |
听力诊断,验配建议,助听效果评估等。 |
听力诊断,验配建议,助听效果评估等。 |
听力诊断,验配建议,助听效果评估等。 |
10分 |
|
机器调试 |
每年2次以上。 |
每年2次以上。 |
每年2次以上。 |
10分 |
|
质量
控制(20分) |
康复效果
|
1.受助人验配诊断率100%;
2.验配档案建立率100%;
3.验配配满意率90%;
4.一年内对受助人回访率100 %。 |
1.受助人验配诊断率100%;
2.验配档案建立率100%;
3.验配配满意率90%;
4.一年内对受助人回访率100 %。 |
1.受助人验配诊断率100%;
2.验配档案建立率100%;
3.验配配满意率90%;
4.一年内对受助人回访率100 %。 |
14分 |
|
任务完成
情况
|
1.每年100%完成分配的助听器配指标任务;
2.为基层服务人员提供培训不少于15人。 |
1.每年100%完成分配的助听器配指标任务;
2.为基层服务人员提供培训不少于10人。 |
1.每年100%完成分配的助听器配指标任务;
2.为基层服务人员提供培训不少于5人。 |
6分 |
|
备注 |
1.认证按康复机构申报级别进行;
2.认证总分100分;
3.每级别得分达到90分(含90分)以上为合格,9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 |